政策公告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培育入库项目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暂行办法》,为激励自主创新,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我市报奖项目数量与质量,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科技奖培育入库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选择我市技术创新性强、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产业发展带动力和示范效应强或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大作用的项目进入培育库,经培育后提名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二、申报方式
(一)乐动ld体育(2024已更新)最新版本,采用在线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提交的相关材料请以附件形式扫描上传,项目评审评估过程须提供的补充材料另行通知。
(二)审查推荐。
1.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查,并正式行文报送至市科技局(含项目汇总表);
2.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含项目汇总表)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必须是在惠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项目要求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2年以上(即2020年6月30日前已应用)。
(三)申报项目必须经过第三方成果评价或结题验收,,已取得知识产权授权或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
(四)同一完成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只能申请入库项目1项。
(五)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青,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项目入库:
1.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存在争议的项目和个人;
2.已获得国家、省科技奖的项目,已经入库培育的项目;
3.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已有在库项目;
4.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
5.涉密项目。
(七)对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不受申报要求(二)(三)的限制,在省优秀科技成果评选、市社会力量办奖中获得一等奖的优秀科技成果,同等情况下优先征集入我市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培育库。
四、实施目标及要求
(一)培育技术创新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产业发展带动力和示范效应强的项目,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二)不少于2次邀请专家对项目及报奖材料进行辅导与审核;
(三)参加各类国家、省和市科技奖培训不少于2次;
(四)项目在实施期间,在知识产权数量、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有提升:
(五)项目入库培育时间为3年,在库期间至少提名2次省科技奖。
(六)获补助项目,需签订《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培育入库项目任务书》。
五、资助方式与额度
入库项目分一、二档,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对
提名省一等奖的项目给予10万元补助
提名省二等奖的项目给予5万元补助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在线填写《乐动ld体育(2024已更新)最新版本书》:
(二)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证明或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三)授权的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动植物新品种、新产品、标准规范等证书,已发表的论文、专著首页及版权页,检索报告(自然科学奖提供)
(四)推广应用证明(用户使用报告)及社会、经济效益证明、疫情防控科技成果情况说明:
(五)检测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业审批、许可等文件:
(六)其他证明(合同书、合作协议等)。
七、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17时;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3日17时;项目推荐函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17:00时。
2022年7月28日
来源:惠州市科学技术局